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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煙臺高速交警海陽大隊民警查獲一司機醉駕上高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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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展會群】  
					欄目:業內動態  
					發表時間:2024-09-0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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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北京時間2024年9月4日(農歷2024年8月2日),星期三訊:高速違停|司機:“我知道喝酒不能開車,所以靠邊停了”。
8月27日5時許,煙臺高速交警海陽大隊民警巡邏至威青高速103公里處發現,一輛小型普通客車停在應急車道內,車輛開著雙閃燈,民警立刻上前查看具體情況。
民警走近發現車內只有駕駛員一人,但任憑民警敲車窗與呼喊,車內駕駛員沒有任何反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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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北京時間2024年9月4日(農歷2024年8月2日),星期三訊:高速違停|司機:“我知道喝酒不能開車,所以靠邊停了”。 
 
  8月27日5時許,煙臺高速交警海陽大隊民警巡邏至威青高速103公里處發現,一輛小型普通客車停在應急車道內,車輛開著雙閃燈,民警立刻上前查看具體情況。 
 
  民警走近發現車內只有駕駛員一人,但任憑民警敲車窗與呼喊,車內駕駛員沒有任何反應,因擔心駕駛員的身體情況,民警準備聯系救援部門,正當民警撥打電話時車門開了,駕駛員下來后,民警聞到車上有濃濃的酒味,民警立刻對駕駛員蔣某進行酒精檢測,經檢測,蔣某每百毫升血液酒精含量為133mg,涉嫌醉酒駕駛機動車,民警第一時間帶領蔣某到醫院進行抽血檢測,經抽血檢測,蔣某每百毫升血液酒精含量為137.99mg。經詢問得知,蔣某來海陽辦完事后回煙臺,因和家人吵架心情不好,便在收費站附近便利店買酒喝,喝完酒開車上高速走了一段距離后,想起喝酒不能開車,便將車停在應急車道內睡著了。蔣某醉酒駕駛機動車的違法行為將被處以吊銷機動車駕駛證,五年內不得重新取得,并依法追究其刑事責任。目前該案件在進一步辦理中。 
 
  很多喝了酒的駕駛員都和蔣某有同樣的想法,自以為自己沒事,不影響開車,殊不知當你握上方向盤的那一刻,你已經違法了。煙臺高速交警提醒您:不要嘗試“酒駕”的滋味,更不要觸碰法律的底線,請廣大駕駛人引以為戒尊重生命,拒絕酒駕、醉駕。 
 
  (來源:山東省煙臺市“煙臺高速交警支隊海陽大隊”微信公眾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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