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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龍口公安交警嚴查酒駕、醉駕等嚴重交通違法行為,曝光兩起案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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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展會群】  
					欄目:業內動態  
					發表時間:2024-08-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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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北京時間2024年8月30日(農歷2024年7月27日),星期五訊:龍口交警嚴查!曝光…。
為深入推進夏季交通安全突出風險專項整治決戰攻堅行動,有效預防和減少道路交通事故的發生。近日,龍口公安交警持續開展集中統一行動,對酒駕、醉駕等嚴重交通違法零容忍、嚴打擊,全力以赴防風險、除隱患、保安全、保暢通。
行動中,執勤民警根據酒駕發生規律和特點,在重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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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北京時間2024年8月30日(農歷2024年7月27日),星期五訊:龍口交警嚴查!曝光…。 
 
  為深入推進夏季交通安全突出風險專項整治決戰攻堅行動,有效預防和減少道路交通事故的發生。近日,龍口公安交警持續開展集中統一行動,對酒駕、醉駕等嚴重交通違法零容忍、嚴打擊,全力以赴防風險、除隱患、保安全、保暢通。 
 
  行動中,執勤民警根據酒駕發生規律和特點,在重點路口、路段設置固定檢查點,采取定點檢查和流動巡查相結合的勤務模式,將查處重點向城鄉結合部延伸、向農村鄉鎮延伸、向后半夜延伸,按照“逢車必查、逢疑必檢、逢違必糾”的原則,重點查處酒駕醉駕等交通違法行為,全力筑牢轄區道路交通安全防線。 
 
  典型案例1 
 
  二次酒駕 
 
  8月23日21時許,執勤民警在行動中,發現一輛小型轎車駕駛人涉嫌酒后駕駛,執勤民警立即對駕駛人隋某某進行了酒精測試,結果顯示駕駛人隋某某血液中酒精含量為21mg/100ml,屬于酒后駕駛。后經調查,隋某某曾于2023年11月因飲酒后駕駛機動車的違法行為被煙臺市公安局高速公路交通警察支隊查處過,屬于二次酒駕,目前,案件在進一步處理當中。 
 
  典型案例2 
 
  酒后駕駛 
 
  8月27日14時33分,執勤民警在龍口市環海路漁港碼頭處開展酒醉駕違法行動查處行動時,在對一輛輕便三輪摩托車駕駛員進行酒精測試篩查時發現駕駛人有酒后駕駛嫌疑,執勤民警立即對駕駛人李某某進行了酒精測試,結果顯示駕駛人李某某呼氣酒精含量為21mg/100ml,屬于酒后駕駛機動車。依據相關法律法規,民警對駕駛人李某某無證、違規載人、酒后駕駛機動車的違法行為,給予相應的行政處罰。 
 
  駕前貪杯,駕后傷悲 
 
  請認清酒駕的危害 
 
  自覺抵制酒駕 
 
  千萬不要心存僥幸! 
 
  來源:龍口公安 
 
  (來源:山東省煙臺市“龍口市融媒體中心”微信公眾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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